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》国环评规评(2017)4号、《关于继续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(噪声和固废)工作的通知》川环办发(2018)26号,现将安岳县石羊农牧研究开发有限公司《安岳县石羊镇滨河公馆项目混凝土搅拌站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详见附件;公示时间:2021年8月26日-2021年9月22日;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势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必须加盖公章。
滨河公馆项目混凝土搅拌站验收.pdf
滨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.pdf
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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